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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高速轻微交通事故可一站式快速处理

【字体:   2013-09-28 20:55:49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交巡警联合保险部门设立22个快速处理点

记者昨日获悉,今后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和部分恶劣天气期间,全省交巡警和保险部门将在事故易发的重点高速路段共同设立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对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实行一站式快速处理。今年国庆期间,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将首批设立22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9月30日14点起正式运行。据了解,我省是全国首个采取此项举措的省份。

轻微交通事故车辆, 10分钟内完成查勘

今年国庆期间,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将首批设立22个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点,覆盖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8市主要高速公路的重点路段。保险公司在上述22个快速处理点派驻理赔服务人员,现场提供交通事故快速查勘、定损等一站式保险理赔服务。其中,人保、太平洋、平安三家保险公司自派人员驻点服务,其余保险公司一律委托保险公估公司驻点服务。

到达快速处理点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将在10分钟内完成查勘,并引导保险消费者进入后续处理流程,当事人将大大缩短在高速公路等待、滞留时间。同时,对于在我省高速公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省外车辆,各快处点查勘、定损等理赔服务标准与省内车辆一致,享受与本省保险公司投保车辆同等的快速服务。

哪些属于可快速处理的轻微事故

据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且车辆可安全驶离或移离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事故形态简单。主要指因追尾、碰擦等引发的事故;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自行驶离,或者可以安全移离事故现场。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轻微交通事故,需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待高速公路交巡警现场勘查处理:一是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保险标志的;二是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是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怎样快速处理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一致的,无需现场拍照,可以先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自行拍摄车损证据,记录各方驾驶人姓名、车号、联系电话以及事故发生地点后,一同将车驾驶到就近的快处点进行处理,驻点民警可以当场接受报警并及时作出事故认定。其中,财产损失明显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不需要报警,现场协商后到就近的事故快处点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立即报警,按照接警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置。

编辑: 中国天气网江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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