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从6月起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今年仍按去年的标准发,全年按4个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与往年不同的是,高温费已正式纳入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
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清洁工、建筑工、快递员,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单位索要高温费了。